与飞速发展的城镇化、工业化和信息化相比,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相对滞后,严重影响四化的同步发展。中央一号文件已经连续三年将“农业现代化”写入标题,而刚刚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更是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定位为今年要重点做好的八个方面工作之一,并提出了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强化农业基础支撑,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和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等四项细分工作。可见发展现代农业已经成为目前解决“三农”问题的首要突破口,也是中央提出的“三去一降一补”中“补短板”的重点任务。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7日表示,农业现代化要取得明显进展,这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来的一个目标要求。在推进的方略上,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型升级。在农业经营体系上,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挥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对现代农业的引领作用;在农业的生产体系上,要加快农业的科技创新推广,发挥物质、技术、装备的支撑作用,全面实现农业增长动力的转换;在农业的产业体系上,要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发挥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乘数效应。在工作布局方面,有条件的地方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沿海发达地区、大城市郊区、国家垦区,还有国家确定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在“十三五”末要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针对发展现代农业,全国政协委员、西南大学教授夏庆友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一个国家强盛与否,还得看乡村,就农业来讲,我国这些年取得了非常多的成绩,但是在现代农业方面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例如在生产过程中要发展规模化的,富有技术含量的,机械化程度比较高的农业。
全国人大代表、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永好说:“‘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而提高农业竞争力和经营效益,技术进步是关键因素。”实际上,作为现代农业的第一生产力,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最为显著,多位两会代表委员认为,在我国要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必须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改变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着力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民革中央的提案认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业重大基础理论、前沿核心技术以及农业高科技的应用推广,仍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农业科研资源缺乏有效整合。三是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尚未形成。
为此,他们给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建议选择北京、上海、深圳、武汉等城市创建涉农高科技创新基地,重点培育一批农业高科技企业,加强对农业重大基础理论的研究,加快对农业前沿核心技术的研发。二是强化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三是完善农业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现阶段,要在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背景下,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农业科研的公益性定位,建立稳定长期的农业科研经费投入制度。四是加快“互联网+农业”的融合。构建新的“互联网+高科技+农业+金融”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切实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
全国政协委员段惠军则认为,加大农业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必须给力。应建立农业科技风险补偿基金,发挥财政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科技创新。他建议加快改革农业科技贷款管理办法,尽快降低贷款门槛。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建立农业科技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同时,探索扩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应探索将科技育种、农业机械、农作物及畜牧品种改良、标准化养殖等纳入农业保险范畴,鼓励发展以产品订单为依据的跟单农业保险等保险品种。
原发日期:2016-03-08 来源:经济参考报 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