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丨《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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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本市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     《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     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增强带动农户能力。”上海作为超大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农业虽然占比相对较小,但地位特殊、作用重大。近年来,我市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培育扶持服务主体、探索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目前仍存在部分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单体发展规模偏小,专业化程度、市场化意识不够强,基础设施装备老旧短缺,相关扶持政策还不够完善等问题,亟需立足上海实际,加强顶层设计,借鉴兄弟省市做法,以系统思维健全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25年初,制订上海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被列为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市农业农村委牵头积极谋划、深入调研、研究起草《若干措施》,已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5年8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若干措施》。

.     《若干措施》所称农业社会化服务指的是什么?

.     答:《若干措施》所称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指各类主体为粮食、蔬菜、瓜果、畜禽、水产等农业全产业生产经营提供的满足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需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既包括各类经营主体提供的经营性服务,也包括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既有单环节的专项服务,也有多环节的综合服务。我市将以实施《若干措施》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业产业链各环节深度融合,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有机结合,促进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若干措施》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     答:一是具有全面系统性。《若干措施》响应国家战略部署,立足上海实际,系统谋划实现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突破,明确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路径,勾勒了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蓝图。二是具有较强针对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破解农业劳动力日益匮乏,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划算,以及小农户生产难以享受现代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途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具体有效的措施来进一步激发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内生动力,推动经营性服务多元化发展,持续拓展服务领域范围、创新服务组织机制、提升专业化服务质量,强化公益性服务保障,从而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便捷高效水平,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三是具有操作指引性。《若干措施》是我市今后一段时间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行动指南”。市农业农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各涉农区加强工作指导、工作协同和政策支持,及时推进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全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     《若干措施》的实施重点是什么?有无前期工作基础?

.     答:《若干措施》在贯彻实施中,重点任务是至“十五五”期末,布局20个以涉农区为服务范围、服务功能齐全的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50个以农业镇(乡)为服务范围、服务功能多样的农业服务分中心,N个各具特色的专业化农业服务站点,形成“20+50+N”经营性服务网络。2024年,市农业农村委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上海市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依托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服务联合体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组织开展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认定工作。2024年全市认定了第一批13家以全程机械化服务为核心,集维修保养、技术指导、烘干等农事服务于一体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简称“区域农机服务中心”)。2025年,市农业农村委还将组织认定一批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这为《若干措施》中“20+50+N”经营性服务网络建设提供了实践基础。

.     我市如何推进“20+50+N”经营性服务网点建设?

.     答:市农业农村委后续将制定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服务分中心和专业化农业服务站点建设导则,明确建设内容、服务功能等要求。坚持新建与改造、整合提升相结合,支持各区及有关单位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通过盘活闲置设施和土地等资源,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优势合力推进建设。各区及有关单位需注重规划引领,统筹考虑各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特点,因地制宜科学布局服务网点,合理配置服务资源,并指导申报主体通过“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等渠道申报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服务分中心和专业化农业服务站点建设。

.     申报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服务分中心和专业化农业服务站点项目有什么注意事项?

.     答:各类主体在申报项目时需注意充分考虑盈利空间,做好投入产出效益测算,围绕农业全产业链,以主要粮油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为基础,合理叠加拓展其他服务功能,满足农业生产多样化需求。此外,待项目建成后需关注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提供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服务内容,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原发日期: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