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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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举行

时光辉要求—— 坚守改革底线 尊重群众权益 坚持因地制宜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2014年以来,本市先后召开动员部署会、推进会、现场会推进此项工作;出台了《关于推进本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若干意见》(沪府发〔2014〕70号);去年12月,市委、市政府讨论通过了《关于本市农村改革的综合性方案》,明确了本市农村改革的方向、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今年上海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本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3月22日,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举行。副市长时光辉出席会议并讲话。324副市长时光辉

到2015年底,全市已有1458个村完成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占全市1677个应改村总数的86.9%;104个镇完成镇级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工作,占122个有集体资产镇总数的85.2%。

市委农办主任孙雷在会上作关于2015年本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情况汇报时表示,在推进过程中,本市坚持集体所有、因地制宜,以农龄为主要依据,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15年底,全市已有1458个村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占全市1677个应改村总数的86.9%;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全市已有104个镇完成了镇级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工作,占122个有集体资产镇总数的85.2%;松江区和闵行区虹桥镇等15个镇完成了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闵行区七宝镇、嘉定区南翔镇等8个镇启动了镇级产权制度改革;改革效益逐步显现,通过改革,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关系更明晰,治理机构更完善,农民利益得到更好保护,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截至今年2月底,全市已有26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2015年度分红,惠及成员人数66.8万人。与此同时,推进此项改革工作还面临村级改革尚未做到应改尽改、镇级改革进展比较缓慢、从资产总量分析任务依旧艰巨、改革后收益分配压力较大、改革后村委会运转经费保障存在压力等一系列问题。

在部署2016年工作时,孙雷提出,今年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任务是:继续推进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除资不抵债和负资产的村,其余村要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全面完成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力争做到应改尽改;积极推进镇级及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年内要全面完成镇级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已经开展试点的区要扩大试点范围,尚未开展试点的区县至少开展1-2个镇改革的试点,中心城区力争年内有1-2个镇率先完成改革任务;组织治理机构更加健全,要进一步促进改革后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成员(股东)代表会议、理事(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组织治理机构,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2016年是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村一级要做到“应改尽改”,做到“一村一策”;镇一级改革要按照部署完成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和试点等相关工作。

时光辉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本市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完成总量、改革质量、农民权益保护等方面取得的初步成效。“改革不是为了‘改’而去改,而是要把改与农民权益保障、发展、管理等因素综合起来,一起推进。”时光辉表示,今年是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村一级要做到“应改尽改”,做到“一村一策”;镇一级改革要按照部署完成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和试点等相关工作。

时光辉强调,要特别重视推进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他说,镇级集体资产总量大、占比高、质量优;推进镇级改革是促进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的有效途径,可以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改革的获得感;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集体经济在更高层次上发展以及对村一级集体经济统筹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因此,要切实将工作重心转向镇级产权制度改革上来。

对于做好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时光辉要求:一是要坚守改革底线。要认清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性、区域性、排他性的基本属性,要保持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的性质不能变,尤其要防止成为少数人控制的集体经济,防止成为社会资本控制的集体经济。二是要尊重群众权益。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依法依规;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要通过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决定,要做到程序合法性和公开性,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要坚持因地制宜。由于各地基础条件不一,进程快慢不同,在推进改革时要结合区域实际,因地制宜。村级改革要坚持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要以农龄为主要依据确定成员所占集体资产的份额,并依此作为收益分配的主要依据。四是要注重稳妥推进。要积极、稳妥、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在改革过程中,集体资产监督委员会要发挥作用,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推进,经得起历史检验。

会上,松江、闵行、金山、长宁区分别作重点发言;浦东新区、嘉定、宝山、普陀、静安等区县分别进行交流发言。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建融主持会议。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郊区各区县有关负责人,镇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乡镇党委书记,普陀、静安、徐汇、长宁、杨浦5个中心城区分管区长及长征、桃浦、彭浦、华泾、新泾、五角场镇等6个镇党委书记出席会议。

记者 张树良

原发日期:2016-03-24   来源:东方城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