菠菜行业企业标准
前 言
为提高上海蔬菜行业协会会员企业菠菜产品的质量,确保菠菜产品的食用安全,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达到规范市场、促进市场贸易、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的目的,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各项技术指标是依据现行国家、并参照日本、韩国、荷兰、以色列、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以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相关标准,并结合上海市蔬菜质量实际情况与市场贸易发展要求制订的。
本标准由上海蔬菜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蔬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蔬菜行业协会 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郁樊敏 张瑞明 孙占刚
本标准首次发布。
菠 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菠菜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测方法、检测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地区使用优质种子种植、收获的菠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GB/T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5009.19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七)
GB/T8855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14875食品中辛硫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14878食品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14929.4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测定方法
GB/T15401水果、蔬菜及其制品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含量的测定
GB 16715.5-1999 瓜菜作物种子 叶菜类
GB/T17331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NY/T496—2002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 5010 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
SB/T10158-1993新鲜蔬菜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同一品种
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相同的菠菜。
3.2叶色正常
叶色鲜绿,无黄化及其它症状。
3.3新鲜度
叶片表面鲜亮,无萎蔫、叶色正常的程度。
3.4病虫害
因害虫、病原菌或生理因素造成植株的病斑、穿孔或咬痕。
3.5叶柄折断
菠菜叶柄因外力被折断的现象。
3.6焦边
叶缘因生理、病害、大风、药害等原因而干枯。
3.7抽苔
菠菜营养体内短缩茎伸长超过2cm以上。
3.8机械伤
因外力对产品器官所造成的损伤。
3.9异味
植株因污染或病虫危害所造成的不良气味和滋味。
4 要求
4.1产地环境按NY5010的规定。
4.2农药施用及限量按GB 4285的规定和GB/T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七)的要求。
4.3肥料施用按NY/T496—2002的规定。
4.4感官指标和产品指标及净含量
4.4.1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和产品规格见表1
表1感官指标和产品规格
品 质 | 规 格 | |
M | L | |
同一品种、叶色正常、新鲜、清洁、整理良好。无病虫害、叶柄折断、焦边、抽苔、机械伤、异味。 | 单株重19-24g,茎叶长24-25cm。 | 单株重24-30g,茎叶长25-26cm。 |
4.4.2净含量指标
每箱菠菜净重5kg,负偏差≤1.5%。
4.5重金属和农药残留含量指标
重金属和农药残留含量指标见表2。
表2重金属和农药残留限量指标
项 目 | 最高残留含量(MRL)mg/kg |
砷(以As计)≤ | 0.5 |
镉(以Cd计)≤ | 0.05 |
铅(以Pb计)≤ | 0.2 |
铜(以Cu计)≤ | 10 |
六六六≤ | 0.1 |
滴滴滴≤ | 0.1 |
敌敌畏≤ | 0.1 |
杀螟硫磷≤ | 0.2 |
倍硫磷≤ | 0.05 |
乐果≤ | 1.0 |
辛硫磷≤ | 0.05 |
丙酰胺≤ | 0.2 |
虫酰肼≤ | 0.1 |
甲胺磷 | 不得检出 |
甲拌磷 | 不得检出 |
马拉硫磷 | 不得检出 |
对硫磷 | 不得检出 |
呋喃丹 | 不得检出 |
氯氰菊酯≤ | 0.05 |
氰戊菊酯≤ | 0.05 |
溴氰菊酯≤ | 0.01 |
百菌清≤ | 1.0 |
多菌灵≤ | 0.5 |
恶霜灵≤ | 5 |
硝酸盐≤ | 600 |
代森锰锌≤ | 0.5 |
亚硝酸盐≤ | 4 |
注:本表中未列项目的农药残留限量按GB4285及GB/T8321规定执行。 |
5、检测方法
5.1菠菜的同一品种、新鲜度、叶色正常、无病虫害、叶柄折断、焦边、抽苔、机械伤等,采用目测、手感法。
5.2菠菜的异味用嗅觉或品尝测定。
5.3菠菜的每箱净含量、单株重用电子秤称量。
5.4砷的测定按GB/T5009.11规定方法。
5.5镉的测定按GB/T5009.15规定方法。
5.6铅的测定按GB/T5009.12规定方法。
5.7铜的测定按GB/T5009.13规定方法。
5.8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按DB/T5009.19规定方法。
5.9敌敌畏、杀螟硫磷、倍硫磷、乐果的测定按GB/T5009.20规定方法。
5.10辛硫磷的测定按GB14875规定方法。
5.11甲胺磷、甲拌磷、马拉硫磷、对硫磷、呋喃丹的测定按GB/T17331规定方法。
5.12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的测定方法按GB/T14929.4规定方法。
5.13百菌清的测定按GB14878规定方法。
5.14多菌灵的测定按GB/T5009.38中2.7规定方法。
5.15亚硝酸盐的测定按GB/T15401规定方法。
6 检测规则
6.1出场检验
6.1.1同一品种、同时采收、同一规格的菠菜作为一个检验批。
6.1.2每批次需随机抽样,抽样方法按GB/T8855规定方法。
6.1.3出场检验项目为本标准4.4要求。
6.1.4出场检验不合格率计算方法
每批菠菜抽取的样品检验时,以株为单位,对其中不符合该品质(异味、抽苔除外)、规格要求的菠菜,在记录单上作各项缺陷记录。如果同一菠菜同时出现几种缺陷,按一个不合格株计算,百分率保留一位小数。
计算公式如下:
X=(w/W)×100%
式中:
X——不合格百分率
w——不合格株的总株数
W——检验样品总株数
6.1.5抽取样品出场检验不合格率超过5%或箱净含量不合格或有异味、抽苔现象的,判定该批菠菜出场检验不合格。
6.2型式检验
6.2.1前后二次出场检验出现较大差异或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6.2.2抽样方法为从出场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意抽取5箱。
6.2.3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4.5要求。
6.2.4重金属和农药残留含量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判定形式检验不合格。
7 标志、包装
7.1标志
7.1.1菠菜出场时应有标志。
7.1.2包装容器上有醒目的商标,包括标签应清晰、完整,标签内容应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名称、规格、株数、毛重、净重、采收日期等。
7.2包装
7.2.1包装材料应使用国家允许使用的材料,包装容器应整洁、干燥、牢固、美观、无污染、无异味;内壁无尖突物,无虫蛀、腐烂、霉变。
7.2.2按菠菜的单株重和植株的长度进行分规格包装,每种规格容器内菠菜要求见表1,每箱菠菜净含量5kg,包装条件符合SB/T10158要求。
8 运输、贮藏
8.1运输
8.1.1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污染;装运时做到轻装、轻卸、防止机械损伤;在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
8.1.2菠菜长途外运,包装产品需在2℃的冷库中预冷12小时后,才可装集装箱冷藏外运。集装箱内堆码要保持气流均匀流通,适宜温度条件为2-5℃,相对湿度为90-95%。
8.2贮藏
8.2.1贮藏需在通风、清洁、卫生的条件下进行,严防曝晒、雨淋、冻害及有毒物质的污染。
8.2.2菠菜不适宜长期贮藏,短期贮藏最佳贮藏温度为0-2℃,相对湿度为90-95%,库内堆码应保持气流均匀流通,堆码时包装箱距地20cm,距墙30cm,最高堆码为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