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芽无土栽培操作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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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规范规定萝卜芽术语和定义、生产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地区萝卜芽无土栽培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

NY5211无公害食品绿化型芽苗菜

NY/T5212-2004无公害食品绿化型芽苗菜生产技术规程

NY5010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

3术语和定义

绿化型芽苗莱:采用苗盘纸床、无土栽培,在适宜光照条件下用植物种子培育而成的新型芽苗菜产品。

4要求

4.1产地环境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5010的规定。

4.2播前准备

4.2.1产地选择

利用塑料大棚作为栽培场地,采用栽培架、育苗盘和栽培基质进行立体生产。

4.2.2设施准备

4.2.2.1栽培架:用于摆放多层育苗盘,以提高空间利用率,栽培架一般由角铁或方木制成。架高1.6~2.1m,宽0.3~0.6m,架长1.5m,分4~5层,每层高0.5m,最底距地10cm,每层摆放6个育苗盘,如需移动,可在栽培架的四只脚上安装万向轮。

4.2.2.2栽培容器:选用塑料蔬菜育苗盘进行生产,规格为长60~65cm、宽25~30cm、高3~5cm,盘底有排列整齐的直径为2~3mm的小孔。

4.2.2.3栽培基质:可选用清洁、无毒、质轻、吸水保水能力强,使用后易清理的包装纸、草纸、白棉布、无纺布、珍珠岩等。

4.2.2.4喷雾设备:用育苗盘生产芽苗菜时,须经常喷水,喷雾设备常用背负式喷雾器,或细孔洒水壶。

4.2.2.5浸种容器:可用盆、缸、桶或砖砌水泥池等,容器下边要有排水孔,不能用铁质器皿浸种。

4.2.2.6加温设施:可用电加温线。

4.2.3场地和育苗盘消毒:栽培场地使用物理消毒法——紫外线消毒,每育完一批进行紫外线消毒杀菌。育苗盘用0.5%的高锰酸钾溶液浸泡消毒,再用清水洗净,晒干。

4.3播种及催芽

4.3.1品种选择:应选籽粒饱满、生活力强、发芽率高、发芽整齐和千粒重大的萝卜品种。常用品种有浙大长白萝卜、国光萝卜、石白萝卜、大红袍萝卜、白玉春、雪玉春、东洋白春、东洋盛夏等。一般选用新种子为好。

4.3.2种子处理:将种子过筛除去灰尘和杂质,用清水淘洗2~3次,进一步除去杂物和不良种子,然后催芽。

4.3.3浸种:将筛选过的种子在温水中浸种8~10小时,待种子相对吸水量达70%左右时,捞出种子,沥去多余水分待播。种子质量好可不浸种。也可在浸种前用0.3%的漂白水浸种1分钟,进行种子消毒。

4.3.4播种催芽:消毒洗净的育苗盘盘底铺两层洁净的草纸或白纸,将浸种后的种子均匀撤播在苗盘内,每盘播种量(干籽重)50~70g。播种后,将育苗盘6个为一摞叠起,上下各放一只铺2~3层湿润草纸的空盘以保湿,然后放到栽培架上。萝卜芽的催芽适温度为23~26℃,每10~12小时喷水一次(以苗盘内不积水为适),同时调换苗盘上下前后位置。经2~3天,芽长0.5~1.0cm时将育苗盘分开摆放在栽培架上进行管理。同时将未发芽的种子夹出,以免腐烂,影响正常苗的生长和产生腐臭味而降低豌豆苗质量。

4.4生长期间的管理

4.4.1光照:苗盘摆开后,就要调节好大棚内的光线。光照不宜太强,以免豌豆苗纤维素过早形成,影响品质,但也不能过弱,以免长得细弱。阳光较强时,特别是夏秋季节,一定要覆盖遮阳网,阴雨天或晴天早晚可不覆盖。

4.4.2温、湿度:萝卜芽的生长适温一般控制在20~25℃,不低于14℃,在这个温度范围内,芽苗生长较好,品质柔嫩,产品的商品性状好。湿度为60~70%,高温和高湿易引起病菌滋生,严重时会使整批的芽菜污染,甚至腐烂变质。

4.4.3防治病害:萝卜芽无土栽培病虫害发生较少,对出现的烂根现象,可通过调节温湿度、通风等措施进行预防。切忌浇水过量、温度过高或过低;及时将腐烂的豌豆或苗夹出,严重时应整盘清理;生长中后期时,可适当提早采收上市。萝卜芽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农药、化肥和外源激素。

4.5采收、包装、贮藏、运输

4.5.1采收

子叶充分展开,刚出真叶时及时采收。一般夏天5~7天、冬天10天,苗高6~10cm,即可采收。也可整盘出售,吃时将根剪去。

4.5.2包装与标识

4.5.2.1包装

装入塑料盒或保鲜袋中立即销售,也可以采取整盘带根销售方式。

包装材料应整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毒无害,并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

4.5.2.2规格

一般塑料盒规格为18cm×12cm×3.5cm,每盒装100g,用保鲜膜封盖;保鲜袋规格为16cm×27cm,每袋装500g,封口后上市。

4.5.2.3标识

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应有明确的标识,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方法、注意事项、执行标准号及联系方式。产品标识应字迹清晰、完整、准确、通俗,不得夸大其词。

4.5.3贮藏及运输

4.5.3.1贮藏

芽菜产品保鲜库温度应为2~8℃。贮存时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码整齐,防止挤压等损伤。在冷链条件2~8℃下,保质期为3天;在无冷链条件下,保质期为1天。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混贮。

4.5.3.2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车辆装运前应清洗、消毒、晾干、预冷,应配备防雨、防尘、保鲜、保温等设施。

运输作业应轻装、轻卸,避免强烈震荡、挤压和撞击,防止机械损伤;不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混装、混运;车辆运输途中停放时应远离污染物和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