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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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是上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战场。破解农村发展难题,实现农民增收,促进世界级生态岛又好又快发展,也是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

.     2017年,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制定了生态检察“1+3”工作机制,主要包括《“十三五”时期生态检察发展行动计划》和《服务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推动生态检察业务、队伍、文化等方面协调发展。

.     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日前,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区委、区政府发布的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出台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崇明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农民发展,确保检察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同向合拍、同频共振。这是该院继制定生态检察“1+3”工作制度以后,服务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     《意见》涵盖了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为进一步促进解决损害农业发展、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提供了根本遵循。

.     据了解,今后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意见》内容,进行责任层层分解,形成全院发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推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发日期:2019-03-27 14:50      来源: 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