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种违法情形: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不规范
. 1.案由
. 1.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1.2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 2.违反条款
. 2.1《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 2.2《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
. 3.处罚依据
. 3.1警告、罚款(五千以上五万以下);
. 3.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二十八种违法情形: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不规范
. 1.案由
. 1.1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1.2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添加剂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1.3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产品配方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1.4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标签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2.违反条款(《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
.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3.处罚依据
. 3.1警告、罚款(五千以上五万以下);
. 3.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材料由上海申同律师事务所雷军提供,咨询电话:13761649510)